-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关于公布港澳CEPA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清单的公告) 2022-05-16 点击:37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6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04-29 点击:34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2022-04-15 点击:34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2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2-04-08 点击:33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2-02-11 点击:17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号(关于公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 2022-01-21 点击:23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发布原产地证书数据及附件导入接口规范的公告) 2022-01-11 点击:16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1-12-31 点击:15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2号(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4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6 评论:0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202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内地已分别与香港、澳门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和《〈内...
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和缅甸之间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本公告自2022年6...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自2022年4月7日起正式实施。为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
根据有关优惠贸易协定实施安排,海关总署现已完成原产地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既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经...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协调制度》编码56.03的原产地标准予...
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