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关于公布港澳CEPA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清单的公告) 2022-05-16 点击:37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6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04-29 点击:35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2-02-11 点击:17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号(关于公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 2022-01-21 点击:25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1-12-31 点击:16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7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2号(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5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第255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令) 2021-11-29 点击:19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2号(关于公布澳门CEPA项下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2021-06-25 点击:11 评论:0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9-06-09 点击:40 评论:0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202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内地已分别与香港、澳门就《〈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和《〈内...
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和缅甸之间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
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详见附件。经...
经国务院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附件中《协调制度》编码56.03的原产地标准予...
署令〔2021〕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2021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55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
公告〔2021〕42号 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4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