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9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4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2021-12-10 点击:22 评论:0
- [顶]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2021-08-31 点击:25 评论:0
- [顶]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2021-07-29 点击:19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2021-07-09 点击:20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1号(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2021-07-09 点击:22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2021-07-02 点击:20 评论:0
- [顶]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021-06-02 点击:27 评论: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2019-06-09 点击:66 评论: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就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
公告〔2021〕100 号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关总署决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
8月31日,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29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王可介绍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
公告〔2021〕50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
公告〔2021〕5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公告〔2021〕47号 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
来源:中国政府网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