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8号(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 2022-01-05 点击:18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2021-12-30 点击:19 评论:0
- [顶]38种进出口监管证件可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 2021-12-10 点击:44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0号(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公告) 2021-10-21 点击:21 评论:0
- [顶]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2021-07-02 点击:20 评论:0
- [顶]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021-06-02 点击:27 评论:0
- [顶]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12-04 点击:15 评论:0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就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
从12月9日起,除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38种监管证件可全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一口受理”。通过这一举措,相关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一个平台,向各监管部门网上申领办理所需...
公告〔2021〕80 号 为进一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关总署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现将有...
公告〔2021〕47号 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
来源:中国政府网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10月23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