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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7号)(林草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2/3/2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我局研究制定了《林草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林草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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