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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1/8/31

 

        831日,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以尊重市场、高效便利,遵循法治、协同治理,对标国际、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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